盐城市大丰区2026年川东港水面漂浮物打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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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2026年川东港水面漂浮物打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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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盐城市大丰区2026年川东港水面漂浮物打捞服务项目 JSZC-320904-XYDL-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XYDL-G2026-0001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2026年川东港水面漂浮物打捞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228万元

采购需求:

保洁范围为川东港(含上游丁溪河)大丰区境内河段及其支河拦挡(或闸、站)外漂浮物打捞。涉及乡镇包括草堰镇(大丰界—三竖河约19.7公里)、万盈镇(三竖河—何垛河约11.8公里)、大桥镇(何垛河—潘堡河约10公里)、草庙镇(潘堡河—老川东闸约12.7公里)、老川东闸—新闸约6.5公里。采取近岸拦截打捞和流动打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打捞断面无集聚性水面漂浮物,无漂浮物出境。具体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安全管理员的相关安全管理证书;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A.所需设备: a.全自动打捞保洁船7条,打捞保洁船除了要有正常的航行功能外,还必须具有自动打捞水面漂浮物,并且能自动将漂浮物输送上岸的功能,配备的打捞保洁船须与河道规模相适应,具备载货量不小于10立方米或打捞保洁船发动机功率不低于50千瓦。每条打捞保洁船需配备监控设备。 b.挖掘机4台,规格不小于80型号,用于上岸漂浮物的翻运、装车。拖网设备2条(拖网长度不得低于河道宽度)。

注:投标时全自动打捞保洁船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关检验证书或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全自动打捞保洁船挖掘机(自购需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所租赁物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或不符合要求作无效标书处理

B.专业技术能力: (1)全自动打捞保洁船操作人员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局颁发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挖掘机操作人员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川东港(含上游丁溪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组成人员及专用设备不得在其他类似项目中兼职或使用,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待中标后,中标单位将相关人员证书、意外险缴纳证明、设备等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待采购单位检查,复印件留档。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设备到达打捞现场,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设备不到位或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1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5.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5.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5.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5.3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4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5.5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姚晓明

联系电话:13962090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新村路同惠花园5号楼西侧物业办公楼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13851000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慧

电话:13851000805

附件信息

  • JSZC-320904-XYDL-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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