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刑事卷宗及检察内卷归档管理 JSZC-320583-JZCG-G2026-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G2026-0018
项目名称:刑事卷宗及检察内卷归档管理
预算金额:1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
软件功能模块列表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功能说明 |
|
一 |
软件系统–功能模块 |
|
|
1 |
收案入库 |
案件管理:通过案件统一接口同步案件信息,或手动管理案件信息 关联案件:制作案卷电子标签,并与案件、档案架关联绑定 条码打印:打印卷宗的条码,绑定贴于卷宗上 档案批量入库:通过扫码实现批量档案入库 |
|
2 |
内卷管理 |
内卷登记:实现内卷信息的登录管理 内卷流转:实现内卷在院内的流转管理 信息更新查询:实现内卷信息的更新及查询 内卷批量入库:通过扫码实现批量内卷入库 |
|
3 |
归档管理 |
卷宗封面打印:根据内卷的类型和内容,智能套打卷宗封面 归档档案上架:入库的档案,通过扫码上架 归档信息管理:可查询归档记录、在库记录等 档案柜可视化:实现档案柜的可视化展示 |
|
4 |
档案出库 |
档案接收移交:档案随着案件进行接收移交管理 档案出库:档案正常各类出库,如移交法院等 档案出库退回:因案件退回等原因档案一起退回 档案出库查询:档案出库信息查询 |
|
5 |
借阅管理 |
借阅申请:借阅人批量可办理借阅手续。按照谁借阅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跟踪管理 借阅审批:相关管理部门批量审批借阅申请,通过后档案可被借出 档案借出:根据借阅申请,办理档案借出手续 档案归还:根据借阅记录,办理档案归还手续 |
|
6 |
查询统计 |
档案入库查询:根据时间、档案号等查询档案入库记录 档案出库查询:根据时间、档案号等查询档案出库记录 档案借阅查询:根据时间、档案号等查询档案借阅记录 档案盘点:盘点档案柜档案数据 档案跟踪:根据时间、档案号等跟踪档案的全部记录 |
|
7 |
系统管理 |
组织架构管理:实现部门、人员的信息管理以及对应的卡片信息管理 人员角色权限管理:实现人员的角色以及权限控制管理 基础信息管理:实现业务相关的智能档案柜等的管理 日志查询:实现系统日志等管理记录查询 |
|
8 |
接口管理 |
统一登录接口:实现与省院“一网通”的打通对接,实现统一登录认证 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对接:实现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案件、涉案人等信息的对接管理 封皮打印机:实现与针式打印机的对接,实现封皮的套打 条码打印:实现与条码打印机的对接,实现档案条码打印 |
|
9 |
配套硬件 |
含一台国产针式打印机,实现用户卷宗封皮的套打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部署并交付使用。试运行2个月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整体预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5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操作。
5.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
7.昆山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68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512-57729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2-57377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2-57377321
附件信息
- JSZC-320583-JZCG-G2026-0018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关于杭州市拱墅区机关事务中心第二食堂(文晖路1号)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九屋资源网](https://res.95api.com/wp-content/uploads/2025/01/79a0c13ef50f65c89a1a6fb59e6f5722-1024x576.jpeg)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