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龙潭监狱罪犯伙房维修改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龙潭监狱罪犯伙房维修改造 JSZC-320000-NJJC-T2026-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T2026-0010

项目名称:江苏省龙潭监狱罪犯伙房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5.0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45.05万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龙潭监狱罪犯伙房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含:屋面、墙面、地面维修;电气线路改造;给排水改造;供电线路改造;冷库改造;油毡瓦、通风空调、防排烟、充电车棚、消防报警灯配套设施改造;其它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近半年(2025年8月起至今)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2025年8月起至今)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2025年8月起至今)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响应,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响应为无效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近半年(2025年8月-2026年1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需加盖公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方式:线上或线下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五、开启

时间: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 本项目组织集中勘察,勘察时间为:3月20日09时30分,勘察地点为: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珠子山8号,具体信息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需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龙潭监狱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潭镇珠子山8号

联系人:陶继承

联系电话:025-85716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联系电话:025-58066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南京江城)

电话:025-5806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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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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