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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浦口区违规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整治项目 JSZC-320111-SWBL-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SWBL-C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浦口区违规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元/㎡(含税),超过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负责配合执法工作开展违规户外广告及店招标牌整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达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合同结束:①合同至2026年12月31日;②结算价满170万元合同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4)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明发金融大厦1栋1602室南京市浦口区明发金融大厦1栋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2信用承诺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点击“供应商入口”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4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路1号
联系人:罗俊文
联系电话:17366314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旺百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金融大厦1栋1602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47832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347832596
附件信息
- JSZC-320111-SWBL-C2026-0001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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