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6-2028年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府采购的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6-2028年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府采购的采购公告-九屋资源网
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6-2028年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府采购的采购公告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2026-2028年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府采购 JSZC-320591-SZST-C2026-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ST-C2026-0010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2026-2028年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为在苏州工业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如为苏州大市居民,户籍不在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区因自然灾害导致意外伤害的,其只能选择一处理赔采购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和自然灾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部分组成,由保险服务承接单位专业运作,全权负责保险保障服务。

2.服务内容

2.1、赔偿责任:由保险服务承接单位100%承担,保险服务承接单位负责全面理赔工作。

2.2、对本采购项目须设立专项小组,提供专项小组名单。

2.2.1、项目经理:配置2名,采用AB岗制度,负责按照本次保险的有关要求为各被保险人提供承保、理赔及其他各类保险服务,包括必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2.2、客户服务专员:要求每个街道配备至少1名客户服务专员,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

2.3、根据磋商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配合投保人完成核保与出单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单和保费五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保险期限为24个月,具体以保单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保险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次投标,但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需提供保险总公司的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3-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5.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 13675197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8964、18261002950。

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8.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

联系人:孙榕桧

联系电话:6668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A幢1519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梁书方

联系电话:0512-65231142-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叶韵、梁书方

电话:0512-65231142-8007

附件信息

  • JSZC-320591-SZST-C2026-0010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2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