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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JSZC-320115-NJCY-C2026-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CY-C2026-0003
项目名称:江宁区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8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即为废标。
采购需求: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食堂服务,餐饮服务供应需提供一日三餐,且一周七天全天供应(如遇节假日可协商调整),确保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采购食材新鲜、安全、优质,并做好环境卫生等。餐饮服务公司不得对外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3-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T110三楼3081A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
联系人:赵科
联系电话:025-52706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三楼3081A
联系人:陈炫名
联系电话:025-86203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炫名
电话:025-86203663
附件信息
- JSZC-320115-NJCY-C2026-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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