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海安市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项目物化补助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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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海安市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项目物化补助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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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安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海安市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项目物化补助采购 JSZC-320685-HAZX-X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询价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0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HAZX-X2026-0001

项目名称:海安市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专项-海安市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项目物化补助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11.999600万元(采购包1:4.464000万元;采购包2:45.840000万元;采购包3:23.648400万元;采购包4:25.212000万元;采购包5:12.835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单价报价,采购包1:0.6万元/吨;采购包2:0.06万元/吨;采购包3:0.36万元/吨;采购包4:0.45万元/吨、5万元/吨;采购包5:1.5万元/吨、2.4万元/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采购包5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03-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安市镇南路399号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询价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询价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询价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20号

联系人:蔡广州

联系电话:1896294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谭勇

联系电话:15151305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勇

电话:15151305733

附件信息

  •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docx
  • 政府采购类合同模板(新).docx
  •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 JSZC-320685-HAZX-X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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