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东段(二期)1标段材料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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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东段(二期)1标段材料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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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东段(二期)1标段材料检测项目 JSZC-321000-SWGC-G2026-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SWGC-G2026-0019

项目名称: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段东段(二期)1标段材料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174.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74.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3月14日结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省建设厅或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3.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备案类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以上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6.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7.为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9.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单位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37号

联系人:任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4-87363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人:李韦林

联系电话:0514-82129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韦林

电话:0514-82129526

附件信息

  • JSZC-321000-SWGC-G2026-001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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