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扬州市区直管公房委托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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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扬州市区直管公房委托管理项目 JSZC-321002-SDTZ-G2026-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0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2-SDTZ-G2026-0002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扬州市区直管公房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811.900000万元(采购包1:62.100000万元;采购包2:83.400000万元;采购包3:98.400000万元;采购包4:228.000000万元;采购包5:3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在苏采云系统为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不低于2%,优惠率低于2%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如供应商报价折扣为总价的98%,则优惠率报价为2%,苏采云系统中,开标一览表优惠率报价也为2%,以此类推。 (1)包一、包二、包三: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月租收率指标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结帐手续后,采购人结合财政下发的用款指标按月租金收入的43%付给供应商作为供应商报酬、正常小修养护(含材料费、人工等费用)、管理费等。 包四: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月租收率指标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结帐手续后,采购人结合财政下发的用款指标按月租金收入的42%付给供应商作为供应商报酬、正常小修养护(含材料费、人工等费用)、管理费等。 包五: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下达的月租收率指标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结帐手续后,采购人结合财政下发的用款指标按月租金收入的23%付给供应商作为供应商报酬、正常小修养护(含材料费、人工等费用)、管理费等。在完成当年非居住租收率的前提下,因当年调租增收的租金,增量部分在年考完成后按60%扣除月考返还比例的差额,返还供应商,下一年增量部分纳入租金应收基数返还。 (2)委托供应商办理直管公房住宅承租权变更、转让,直管公房住宅承租权有偿转让(不含各类回收房屋的处置)补偿金收入按40%,收益金收入按10%由采购人支付给供应商作为工作经费,非住宅承租权变更费用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的,采购人按10%支付给供应商作为工作经费、超过10万的部分采购人按5%支付给供应商作为工作经费。 注:本项目评标时将按照包一至包五顺序依次评标、定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5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直管公房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直管公房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3

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直管公房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4

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直管公房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5

1.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直管公房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次项目采购人将组织投标供应商进行集中现场勘察(交通及其他勘察所需工具由供应商自配),投标供应商派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参与现场勘察确认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时参加勘察。在现场勘察过程中,采购人作简单项目介绍及相关说明。现场勘察结束后,现场勘察确认函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时原件扫描上传到标书中。(本条为非实质性要求,不作为无效响应的条款,是否参加集中勘察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并承担因对项目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等相关风险)

集中勘察时间为:2026225日上午 9:00-11:00(过时不候)

集中地点: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

现场勘察联系人:殷科长 联系电话:0514-80989303。

8.请供应商在开标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房管理中心(机关)

单位地址:广陵路190号

联系人:殷科长

联系电话:0514-80989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六楼

联系人:杨小新

联系电话:1865279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新

电话:18652798268

附件信息

  • JSZC-321002-SDTZ-G2026-000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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