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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2026-2027年度批次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JSZC-320505-RHZH-C2026-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2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RHZH-C2026-0006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2026-2027年度批次用地组卷报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苏州高新区2026-2027年度批次用地组卷报批服务,招标工作内容具体包括:1、协助开展勘测定界,确定用地报批上报数据;2、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征前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按照省、市关于用地报批报件的编制要求,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工作; 4、积极参与用地报批各项环节,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5、协助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批次进行整套征地材料(包括征前征后部分)的整理归档工作。
本项目共有二个采购包,每采购包拟成交一家单位,开标顺序按采购包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响应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采购包进行报名,但每家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采购包不得超过1个。进入每个采购包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采购包采购失败。已递交某采购包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采购包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采购包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采购包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每个子项目按文件规定完成征地前告知程序后90日历天内,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如因采购方原因或土地管理政策变化等其它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则项目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单位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02-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投标人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投标人确认函》,提交《投标投标人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投标人确认函》,质疑时《投标投标人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投标人确认函》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人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投标人自行负责。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投标人按照《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
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5.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
1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郭宁宁
联系电话:0512-68751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
联系人:王嵘
联系电话:0512-68083666*6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嵘
电话:0512-68083666*6405
附件信息
- JSZC-320505-RHZH-C2026-0006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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