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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粮食高产优质片区项目物资采购 JSZC-320724-FXHL-X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0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FXHL-X2026-0002
项目名称:2025年粮食高产优质片区项目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万元;采购包2:11.000000万元;采购包3:27.000000万元;采购包4:70.000000万元;采购包5:6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采购包,最终完成预算金额足额采购; 采购包1:25万元、采购包2:11万元、采购包3:27万元、采购包4:70万元、采购包5:67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采购包2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采购包3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采购包4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采购包5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采购包1至采购包2的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3.(2)采购包1至采购包2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农药)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4.(3)采购包3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或备案(登记或备案作物包含小麦、水稻)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指标与登记或备案的产品相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5.(4)采购包4、5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必须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或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2-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邱禹迪
联系电话:17551861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富兴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2号楼办公室828号
联系人:朱文欣
联系电话:18861303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文欣
电话:188613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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