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街道南浦路(浦洲路至绿联路段)道路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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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沿江街道南浦路(浦洲路至绿联路段)道路维修工程 JSZC-320192-JHRA-C2026-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02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HRA-C2026-0003

项目名称:沿江街道南浦路(浦洲路至绿联路段)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79761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97976.17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最高优惠率是0。

采购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为沿江街道南浦路(浦洲路至绿联路段)道路维修;主要内容为对长约420m的南浦路(浦洲路至绿联路段)进行整治维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扩宽、围墙改造、路灯迁移、绿化种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需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提供的业绩须是本单位承接的。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2-0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项目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各供应商自愿按规定时间至现场勘查现有情况,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现场勘察签到开始时间:2026年1月30日09:30,签到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0:30,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南浦路与润泰路交叉口,联系人:费星宇(联系电话:15951749695),每家供应商自行派代表参加集中答疑。如因为不可抗力无法踏勘现场或者取消踏勘,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不符合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华东路89号

联系人:王晓翔

联系电话:025-58557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幢3楼

联系人:费星宇

联系电话:15951749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星宇

电话:15951749695

附件信息

  • JSZC-320192-JHRA-C2026-000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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