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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盱城街道工业集中区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JSZC-320830-TDGC-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1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0-TDGC-G2026-0001
项目名称:盱城街道工业集中区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00万元
采购需求:
工业集中区信号灯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CA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5.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或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2.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6、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17-836380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盱眙县盱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盱眙县盱城街道淮河东路37号
联系人:刘创
联系电话:1529865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拓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盱眙县锦绣乾城北门9-6
联系人:苗玉丹
联系电话:15050805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玉丹
电话:15050805608
附件信息
- JSZC-320830-TDGC-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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