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上半年)(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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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上半年)(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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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城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上半年)(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JSZR-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2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JSZR-C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上半年)(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197824.4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施工内容2026年城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上半年)施工等,市政水泥路面、沥青路面、人行道、检查井、雨水箅、市政井盖、防坠网、伸缩缝、沉降缝、路沿石、障碍柱、标线、标牌、护栏等设施巡查维修维护及12345投诉件、交安委交办件处理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185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支持绿色发展

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五、开启

时间:2026-0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青口镇黄海东路305号

联系人:卢明

联系电话:1879552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北世茂广场商业外街6、SOHO3、SOHO4-2-1718

联系人:杜林

联系电话:1951788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林

电话:19517882033

附件信息

  • 2026年城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上半年)(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清单.xls
  • 第三方评估意见.pdf
  • JSZC-320707-JSZR-C2026-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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