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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检验设备一批 JSZC-321000-HWZX-G2026-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HWZX-G2026-0018
项目名称:扬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检验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440.476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40.4762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设备清单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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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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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院区检验设备一批 |
1批 |
440.4762 |
440.4762 |
不接受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即2025年8月-2026年1月期间)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即2025年8月-2026年1月期间)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4.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4.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额外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7、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二)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 (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
3、为提升政府采购投标人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投标人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4、其他
4.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7、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投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8、投标人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四)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明确为:2026年1月13日9:00至2026年1月19日17:00(北京时间),此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五)采购代理编号:0675-266JOC0031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中医院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577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4-87326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熊文宇、姜博闻
联系电话:025-84795467、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文宇、姜博闻
电话:025-84795467、5989
附件信息
- 附件2: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 JSZC-321000-HWZX-G2026-0018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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