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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JSZC-320102-JSDY-G2025-004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JSDY-G2025-0045
项目名称: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91.142400万元(采购包1:225.987840万元;采购包2:227.260800万元;采购包3:237.8937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各分包按照不超过31.2元/人/小时标准(供应商按照各分包单价进行报价,各分包报价超过单价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玄民〔2023〕2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奖补政策的通知》(宁民养老〔2023〕149号)、《关于印发〈玄武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玄民〔2024〕3号)、《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24〕17号)等文件精神,需由服务组织为街道内政府养老扶助对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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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号 |
项目实施区域(社区名称) |
服务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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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4 |
85及以上 |
政府养老辅助对象半失能 |
政府养老辅助对象失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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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富贵山 |
386 |
471 |
1 |
1 |
1、项目实施区域(社区名称)与分包号相对应。 其中分包1对应实施区域为“富贵山社区、太平门社区、东南大学社区”;分包2为“北安门社区、大影壁社区、兰园社区”;分包3为“明故宫社区、梅园新村社区、大行宫社区”。 2、服务人数为暂定人数,最终以中标人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 3、本项目共分为3个分包,各分包各确定1名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分包,但只能在一个分包中中标。本项目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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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门 |
322 |
282 |
8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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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 |
177 |
321 |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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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安门 |
405 |
579 |
1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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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影壁 |
170 |
166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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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园 |
150 |
187 |
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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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明故宫 |
411 |
451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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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新村 |
175 |
219 |
1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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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行宫 |
233 |
266 |
11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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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429 |
2942 |
74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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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1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1.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査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65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5-68766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顾工、周工
联系电话:025-69035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周工
电话:025-69035563
附件信息
- JSZC-320102-JSDY-G2025-0045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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