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浦镇小浦村2025年度钢结构厂房建设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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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板浦镇小浦村2025年度钢结构厂房建设 JSZC-320706-YXHC-C2025-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09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YXHC-C2025-0007

项目名称:板浦镇小浦村2025年度钢结构厂房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3008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03008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厂房面积约700平方米,长40米、宽17米、高8米,各种型号的钢板、螺栓、钢材、彩钢瓦等施工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0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1-09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二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采云系统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州区板浦镇新区大道一号

联系人:顾家源

联系电话:15351857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宋跳振华路中复连众院内心

联系人:孙一馨

联系电话:15005136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一馨

电话:15005136116

附件信息

  • 水施-板浦标准厂房_t3_t3.pdf
  • 板浦镇小浦村2025年度钢结构厂房清单.xlsx
  • 电施-板浦厂房_t3.pdf
  • GS板浦小浦厂房.pdf
  • 建筑建筑建筑_t3.pdf
  • 总图09.21_t3.pdf
  • JSZC-320706-YXHC-C2025-000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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