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税务)外包一体化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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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税务)外包一体化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88
  2. 交易进场编号:NY-ZC-20251225-01
  3.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税务)外包一体化运营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控制价:32.4万元
  6. 采购需求: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税务)外包一体化运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采用1+1+1 模式(即逐年签订),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及服务情况以及上级政策等决定是否与中标单位续签服务合同,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无效;
    3.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
  2. 地点: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审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采购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8-5631357
    5.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经理 联系电话:0538-8516777
  4. 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地址:宁阳县建设路 699 号
    • 联系人:毛科长
    • 联系方式:0538-563701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山东国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银职工宿舍物业楼
    • 联系方式:0538-8516777
  3.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 电话:0538-8516777

附件信息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5410820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54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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