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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江浦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省级试点项目 JSZC-320812-YCGS-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31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12-YCGS-C2025-0001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省级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和生态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林业碳汇引领宿迁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依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为指导,编制清江浦区入海水道项目区碳汇造林作业设计及监测方案为林业碳汇增量争取更大空间,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向全省林业碳汇提供工作样板。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江苏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编制清江浦区林业(或森林)生态产品目录,为后续森林生态产品交易提供数据支撑,为全省乃至全国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林业(或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经验和示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底前提交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投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各方自愿行为。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2-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路15号C幢孵化楼东侧二楼不见面交易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江浦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厦门路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7-89000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路15号C幢孵化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王倩倩
联系电话:1305600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倩
电话:13056000008
附件信息
- 清风系统检测.pdf
-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 政府采购廉政监督承诺书(采购人、代理机构).pdf
- 对采购需求已进行公平性审查的承诺函.pdf
-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1).pdf
- JSZC-320812-YCGS-C2025-0001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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