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6-2027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6-2027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九屋资源网
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6-2027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项目概况

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6-2027年度) JSZC-320100-JSJC-C2025-002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29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JC-C2025-0025

项目名称: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清障救援服务(2026-2027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3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实施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路段的安全保畅与清障救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道路清障、抢修、施救等服务。(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要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2-2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三楼会议室)“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地址CTRL+鼠标左键)。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 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准备工作,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按要求完成注册,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申请人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申请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双拜巷16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9622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联系人:谢安滔

联系电话:025-83613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安滔

电话:025-83613027

附件信息

  • JSZC-320100-JSJC-C2025-0025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3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