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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乐余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JSZC-320582-RFZB-G2025-005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31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5-0050
项目名称:乐余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8.000000万元(采购包1:72.200000万元;采购包2:45.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118万元 其中分包1乐余社区和兆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行服务预算金额为:72.2万元;分包2乐江社区和乐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行服务预算金额为:45.8万元。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乐余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分包采购项目分包划分及中标原则
2.1本次招标项目报名和投标时,各投标人须就本次招标的乐余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上述全部分包进行报名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分包。
2.2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按分包1、分包2依次进行开标。
2.3分包采购的项目,进入每个分包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分包采购失败。已递交某分包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分包评审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分包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分包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2.4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分包中标结果改变的,则重新组织招标,但不影响其它分包的中标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分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3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CA窗口,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路27号
联系人:贺佳佳
联系电话:1891569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0512-68136997
附件信息
- JSZC-320582-RFZB-G2025-0050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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