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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房地产评估项目 JSZC-320509-JJJS-G2025-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釆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3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JJJS-G2025-0016
项目名称: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房地产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汾湖段涉及协议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含企业设备等资产)评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约200万元; 标段二:吴江开发区与东太湖度假区段涉及协议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含企业设备等资产)评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约200万元;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2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投标资格。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标段开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依次开标。
采购需求:
根据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项目需要,现需对全长约27.3公里水乡旅游线城际铁路江苏段涉及协议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含企业设备等资产)评估。具体服务需求、地点以甲方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5年(具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估服务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由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四)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釆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釆云系统报名后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3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5.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供应商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恒业站前广场131幢1201室
联系人:陈留群 联系电话:0512-63368621
7.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8.本项目由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铁路与航空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联系人:吴亮
联系电话:13584270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建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619号恒达广场131幢1201室
联系人:陈留群、周娟
联系电话:63368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留群、周娟
电话:63368621
附件信息
- JSZC-320509-JJJS-G2025-0016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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