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保公司经办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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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保公司经办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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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保公司经办项目 JSZC-321300-SQHS-G2025-004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2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HS-G2025-0045

项目名称: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委托商保公司经办项目

预算金额:3643.000000万元(采购包1:1930.790000万元;采购包2:983.610000万元;采购包3:209.837000万元;采购包4:139.891000万元;采购包5:91.075000万元;采购包6:69.581000万元;采购包7:66.667000万元;采购包8:60.838000万元;采购包9:46.266000万元;采购包10:44.44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640万元;其中分包一最高限价为1929.20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982.80万元,分包三最高限价为209.664万元,分包四最高限价为139.776万元,分包五最高限价为91.00万元,分包六最高限价为69.524万元,分包七最高限价为66.612万元,分包八最高限价为60.788万元,分包九最高限价为46.228万元,分包十最高限价为44.408万元。(1)承办服务费最高为按照3.2元/每服务一个参保人员·年);(2)亏损率(绝对值)期望值最高为2%。注:因苏采云系统原因,“开标一览表”中的“ 投标报价”请按照“承办服务费”的报价填写,本项目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 本项目以所有中标人承办服务费报价的平均值(含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承办服务费计提比例。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宿政规发〔2023〕6号)要求,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招标确定承办机构。长护险承办服务费采购人留存用于考核部分,根据各承办机构经办服务的每期末考核结果进行拨付。由于各期参保人数中途可能发生变动,以各期实际划拨的保费为准。
按照承保份额分为十个采购包确定保险机构作为本项目的承保人:
分包一:最高限价为1929.20万元,承保份额为53%;
分包二:最高限价为982.80万元,承保份额为27%;
分包三:最高限价为209.664万元,承保份额为5.76%;
分包四:最高限价为139.776万元,承保份额为3.84%;
分包五:最高限价为91.00万元,承保份额为2.50%;
分包六:最高限价为69.524万元,承保份额为1.91%;
分包七:最高限价为66.612万元,承保份额为1.83%;
分包八:最高限价为60.788万元,承保份额为1.67%;
分包九:最高限价为46.228万元,承保份额为1.27%;
分包十:最高限价为44.408万元,承保份额为1.22%。
投标分包选择:为保证上述分包所涉及的县(区)长护险工作推进的同步性,投标人可参与任意分包或全部分包的投标。
开标顺序:按分包序号从小到大依次,即先开分包一,再开分包二,后开分包三,以此类推。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按“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每位投标人只能在一个分包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已在分包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参与分包二、分包三评标,但在分包二、分包三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以此类推,若有分包无合格中标候选人,则该分包份额由分包一中标候选人承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至采购包10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管局批准的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取得《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投标人如果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则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总(母)公司对其出具的有效授权。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

单位名称: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1号楼

联系人:沈峻平

联系电话:1380524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霸王举鼎广场浙江大厦(开元颐居酒店旁)11楼1113室

联系人:管永硕

联系电话:0527-8881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永硕

电话:0527-88818669

附件信息

  •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 JSZC-321300-SQHS-G2025-004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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