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新沂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采购公告-九屋资源网
新沂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20
立即购买
您当前未登录!建议登陆后购买,可保存购买订单
付费资源

项目概况

新沂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 JSZC-320381-SQZH-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SQZH-C2025-0010

项目名称:新沂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1万元

采购需求: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关键因素。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关于协同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30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开展新沂市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同时包括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2160930分)前。

2、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靳西朋 联系电话:18751599972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江苏兴邦建工综合楼办公楼二1302室、1306室、1311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93331cb-3f82-4271-9ebe-a19bec58f9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公园路28号

联系人:马云波

联系电话:15852291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江苏兴邦建工综合楼办公楼二1302室、1306室、1311室

联系人:靳西朋

联系电话:1875159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西朋

电话:18751599972

附件信息

  • JSZC-320381-SQZH-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下载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8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