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文渊广场服务空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博物院文渊广场服务空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JSZC-320000-XHTC-G2025-005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XHTC-G2025-0056

项目名称:南京博物院文渊广场服务空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3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京博物院文渊广场服务空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日(春节假期除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时)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投标人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不能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时)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投标人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不能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时)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下述材料复印件:①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④社保机构出具2025年6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非不可抗力不可更换。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淮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6.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博物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

联系人:穆老师

联系电话:025-84808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3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5-83715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5-837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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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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