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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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 JSZC-320390-ZJZB-C2025-022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90-ZJZB-C2025-0224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数量为385个,存在问题需开展整治排污口数量为115个,2025年底需完成11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及时对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县区级销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 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12-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408_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点30分)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磋商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邵伟 联系电话:0516-8320016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5室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55ff220-b23a-4b80-9fc3-28a71d0fbb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9号

联系人:陈忠明

联系电话:18112006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B6-1地块)5幢1单元1925号

联系人:邵伟

联系电话:0516-83200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伟

电话:0516-83200166

附件信息

  • JSZC-320390-ZJZB-C2025-022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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