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湖片区市政专项规划编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市网)GXZC/2025/J075 (省网)SDGP370890000202502000100
- 项目名称:十里湖片区市政专项规划编制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150.00万元
-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十里湖片区市政专项规划编制,包括竖向、供水、雨污水、电力、燃气、供热、通信、管网综合专项规划,搭建资源循环系统、海绵韧性的循环网络、构筑能源安全系统,实现安全保供、节能降碳与系统韧性多维统一。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说明书、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组成。规划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图件CAD格式、多媒体汇报材料。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市)规划专业类(或国土空间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
-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中投标;
-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9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
- 地点: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GaoXinQu) 下载。
- 方式:网上下载
- 售价:0元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无须报名,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我要注册)。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0537-7817075、0537-6050123。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五、解密时间
2025年12月10日09时30分以后(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自主持人启动网上解密开始20分钟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本项目的成交公告(或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产学研基地T3栋9楼
联 系 人:孙处长 联系电话:0537-3255695
-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鲁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谢营科技大厦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588799155、15153718268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588799155
- 监管部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537-3255199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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