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关于高新区林下可燃物清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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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高新区林下可燃物清理服务项目 JSZC-320505-RHZH-G2025-009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9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RHZH-G2025-0091

项目名称:高新区林下可燃物清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81.000000万元(采购包1:522.000000万元;采购包2:4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单价限价:采购包1:900元/亩/年;采购包2:850元/亩/年。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对高新区重点防火区域林下可燃物进行动态清理,服务期限为两年,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其中:

采购包1:林下可燃物清理服务主要包含浒墅关经开区、通安镇、科技城(东渚街道)重点防火区域林区,清理总面积约 2900亩/年

采购包2:林下可燃物清理服务主要包含狮山横塘街道、枫桥街道重点防火区域林区,清理总面积约 2700亩/年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采购包。投标单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包,按采购包号自然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投标单位的累计中标采购包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单位的中标采购包,其余采购包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

已在前采购包评标中获得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在其余采购包不再具有该采购包的得标权,不计入该采购包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若某采购包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采购包的中标结果。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1)根据苏财购[2022]1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方式: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9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投标人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自2025年12月1日起,现场办理地址调整为: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人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投标人确认函》,提交《投标投标人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投标人确认函》,质疑时《投标投标人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投标人确认函》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人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投标人自行负责。

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投标人按照《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

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5、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0、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

11、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杰帅

联系电话:0512-68751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

联系人:王嵘

联系电话:0512-68083666*6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嵘

电话:0512-68083666*6405

附件信息

  • JSZC-320505-RHZH-G2025-009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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