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JSZC-320400-JZCG-G2025-048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G2025-0489

项目名称: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86万元/3年,262万元/年。

采购需求: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院位于永宁北路10号,占地面积约15944㎡。主办公楼建筑面积10159.15㎡,地上10层,地下1层;检察官之家建筑面积4440.03㎡,地上5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477.64㎡,地上4层,地下1层。主要提供物业管理范围内保洁、保安、设施设备维修服务、会务服务等。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中心(守正园)位于北塘河路6号,占地面积约7750㎡。主办公楼建筑面积18382.68㎡,地上5 层,地下1层。主要提供物业管理范围内保安、保洁、会务和餐饮服务等。

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溧阳市南大街139号,占地面积7.7亩。院内建筑主楼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地上5层。食堂餐厅面积150平方米。主要提供物业管理范围内保洁、保安、食堂管理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时间3年,合同1年1签。前2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在合同履行中,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3次未在期限内整改的,合同解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1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336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1-1号楼6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58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19-85588161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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