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机场单元,硕放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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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吴区机场单元,硕放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JSZC-320214-HLXM-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HLXM-G2025-0009

项目名称:新吴区机场单元,硕放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新吴区机场单元,硕放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提供成立之后被授权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8.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城乡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3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龙山路9号

联系人:张清

联系电话:81021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恒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108-19

联系人:丁海铭

联系电话:0510-85299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海铭

电话:0510-85299212

附件信息

  • JSZC-320214-HLXM-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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