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公安局犬只收容救助留检场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1721000202502000115
采购项目名称:曹县公安局犬只收容救助留检场所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0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曹县公安局犬只收容救助留检场所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需按照《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号)规定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0-11 09:30
开标地点: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_3_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可实行电子营业执照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曹县公安局
地址:曹县县府前街24号
联系方式:05303333486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曹县兴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曹县青菏街道文化路西段路北县商务中心大楼1036室
联系方式:15020239088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柴永启
联系方式:15020239088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zsjyzx.cn/)(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曹县兴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2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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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null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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