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庄街道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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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旺庄街道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214-GCYT-G2025-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GCYT-G2025-0007

项目名称:旺庄街道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53.178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3.1786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与安全性,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由街道托底承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的清运工作,共涉及辖区内28个商品房小区、11个安置房小区和6个老村,总计40131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确保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严格落实一日两清运、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安全要求:投标供应商确保杜绝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的发生,因投标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一律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13.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①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 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投标人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投标人)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

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投标人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投标人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签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4)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3、其他注意事项:

(1)因投标人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投标人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开标当天请投标人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

(4)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

(5)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发布、评审和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旺庄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机场路55号

联系人:李玥

联系电话:0510-85219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悦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长江一号写字楼1504-1

联系人:骆平、李振强、汪众

联系电话:0510-8522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平、李振强、汪众

电话:0510-85222102

附件信息

  • JSZC-320214-GCYT-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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