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甬新河河面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B-2025-015
项目名称:甬新河河面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060990元/年
最高限价(元):2060990元/年
标项名称:甬新河河面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60990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日。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遇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减少保洁或养护面积或终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5投标文件制作:
4.5.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5.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5.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4.5.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
收件人:夏萍 联系方式:13586543489
4.5.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须佩戴口罩后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地 址:鄞州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8167036
质疑联系人:黄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67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A座200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萍、黄云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543489
质疑联系人:翁巧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15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附件信息
- 甬新河河面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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