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心洲街道2025年专项安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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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江心洲街道2025年专项安保服务 JSZC-320105-JSQC-C2025-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5-JSQC-C2025-0034

项目名称:江心洲街道2025年专项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陆拾万圆整(¥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江心洲街道2025年专项安保服务,具体负责日常消防、监控、值班,火灾报警处置,辖区内秩序维护,车辆、人员管理,安全巡逻等安保任务以及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3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项目所属行业及划分标准: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9-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要求中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江心洲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

联系人:任士国

联系电话:13851784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人:喻工、李工

联系电话:025-83370296-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喻工、李工

电话:025-83370296-708

附件信息

  • JSZC-320105-JSQC-C2025-003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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