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年度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 /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陈亚坤(0578-681805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QTCK2025-002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1-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不限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 基本要求 须具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
3 基本要求 具备独立开具正式发票资格(即结算时提供发票与供应商的名称要一致)
4 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信息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变化、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需予以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
5 基本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支机构)直接申请。如个别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征集人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承担且开具发票的,仍须以总公司(总机构)名义申请。总公司(总机构)在征集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还需提供:A.丽水市内或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具体名称;B.对丽水市内或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总机构)须承诺对丽水市内或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所在地分公司(分支机构)在协议期内的服务行为予以认可,且对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
6 信用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3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详见征集公告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1日
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随进随出。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dustryCode=KJXY&utm=a0017.b3617.6.2.ff67af00850111edb25c73ee9de1b7f5,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的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1)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青田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征集文件中框架协议相关条款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三)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上报财政部门后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按照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协议有效期内,如服务标准及价格发生变更,服务升级换代或替代的,入围供应商应当通过系统向征集人发起变更申请,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生效。
1、申请服务信息变更、升级换代或用新服务替代的,变更后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不得低于原入围服务。
2、申请价格变更的,变更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原入围价格。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政采云电子卖场中设置相应考核指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其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同意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第二阶段,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合同履约进行验收(考核)。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的,可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申请,核实后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在本轮服务期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提交申请地址: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