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膜打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膜打印设备采购 JSZC-320000-NJJC-G2025-007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或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G2025-0075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膜打印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膜打印设备一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验收(具体时间可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或者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线上或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拒绝下列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鲜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可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供应商对项目现场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公安厅证件制作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湛江路86号7栋604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25-83524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835827-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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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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