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建设高速公路异常事件感知设备和无人机机场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建设高速公路异常事件感知设备和无人机机场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政采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084
  •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建设高速公路异常事件感知设备和无人机机场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预算:237.2728万元
  •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建设高速公路异常事件感知设备和无人机机场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237.2728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查询。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具体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自行下载;
  3. 方式:
    • ①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注册。
    • ②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 ③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 ④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进行签到,且各投标人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
  4.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全部或部分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地址:临沂市通达路12号
  • 联系方式:13583905973

2、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山东协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号IEC国际企业中心1207-1209室
  • 联系人:宋工
  • 联系方式:19963977209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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