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精神病医院原医院院区楼房拆除和地面、院墙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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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精神病医院原医院院区楼房拆除和地面、院墙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82000202502000026

交易编号:

XT-ZC-20250522-01

项目名称:

新泰市精神病医院原医院院区楼房拆除和地面、院墙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4.15万元

最高限价:

84.15万元

采购需求:

新泰市精神病医院原医院院区楼房拆除和地面、院墙建筑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原医院院区内房屋、院墙拆除,地面硬化及院墙砌筑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3.3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3.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

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不见面询标、网上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 3.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 3.2 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 3.3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8-7232332

    • 3.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旭

      联系方式:0538-8221203

  4.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新泰市汶南镇沈家庄驻地

    联系方式:0538-728257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六楼605室

    联系方式:0538-82212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旭

    电话:0538-8221203

附件信息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5284082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528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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